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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职业大学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开展教学工作自查的通知

时间:2022-01-17 浏览数:

各教学点: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苏教规[2021]1号)、《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1]35号)的文件要求,我校为切实维护学生权益,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将严格依规办学,开展成人高等教育的各项教学工作。为保障各校外教学点在文件执行过渡期(从苏教规[2021]1号文件施行之日起至20221231日为过渡期)工作平稳开展,继续教育学院将于20225月份开展各校外教学点的教学督查工作,督查测评结果将作为2022年招生及2023年校外教学点设置的主要参考依据。请各教学点认真学习上述文件,逐条比对进行自查,如办学场所、教学条件、招生行为、收费行为、管理队伍、师资队伍、教学管理等,如有问题或不足立即整改。 

    

                             苏州市职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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